为何不早点公开机密文件?白宫这样为拜登辩解……******
中新网1月18日电 据美国中文网报道,白宫当地时间17日对没有及时公开在拜登私人办公室和住宅中发现的机密文件一事进行了解释,坚称因保护司法部的调查,所以没有早点公开某些细节。
白宫法律顾问办公室发言人伊恩•萨姆斯说,“我明白,在保护和捍卫正在进行的调查的完整性与提供和调查相关的公开信息之间,存在着矛盾。”
资料图:拜登发表讲话。 中新社记者 陈孟统 摄他说,随着司法部和现在的特别检察官调查此事,一些信息会自然发布出来的,并称这是“所有调查的自然组成部分”。
萨姆斯还说,“我们希望尽其所能提供尽可能完整的信息。”
白宫因处理拜登处理机密文件的方式而受到批评,甚至受到一些民主党人的批评。这包括披露的内容和时间,当最初披露在拜登的办公室发现文件时,并没有说在拜登的家中也发现了额外的机密文件。
白宫还等了超过24个小时才公布上周在拜登位于特拉华的家中发现的另外五页标记为机密的文件。在拜登的律师于11月初首次发现机密材料之后的几个月里,有关此事的任何信息都没有向公众披露。
对文件披露的缓慢步伐引起了人们对白宫做法的质疑,共和党人指责拜登的团队不愿透露这些发现。众议院共和党人誓言要亲自调查此事,并已开始向白宫提出监督请求。
萨姆斯说,白宫将在“适当时候”决定如何回应这些要求,但他指责共和党人把文件问题变成了“政治舞台剧和政治噱头”。
根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的报道,即使白宫试图证明他们在公开文件方面的努力是合理的,仍旧不能回答关于此事的一些问题。这包括拜登本人是否会在负责调查此事的特别检察官面前作证。
萨姆斯说:“我们不会提前与特别检察官协商,猜测他们想要什么,或者不想要什么,或者要求什么。”
当记者问到为什么拜登的私人律师要参与清理他在华盛顿的私人办公室时,萨姆斯指出,考虑到办公室主人的身份,这项工作也就变得很敏感。他说,“我认为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这些都是个人资料。让他信任的助手清理办公室,我认为这是不言自明的。”
萨姆斯说,一旦特别检察官完成他的调查,他们会向公众公开更多的信息。他还说:“这里的许多答案可能需要等到特别检察官的调查结束后才能知道。但与此同时,我们打算配合这项调查,以便能够迅速和彻底地完成调查。”
根据美国《总统档案法》规定,总统和副总统任内所有文件必须留存,卸任时交给国家档案和记录管理局管理。目前拜登基本承认在私人办公室和住宅内留存副总统任期内的机密文件的事实,这也给共和党人留下口实,容易被追究处理文件不当和泄密的责任。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⑤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 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作者:林青宁、毛世平、王晓君,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作物育种和种子产业发展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科技创新是突破前沿育种关键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品种的源头,对我国种业发展至关重要。当前,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育种模式已是种业创新大势所趋,然而我国种业企业科研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严重制约了我国种业创新链的延长。亟须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近年来,我国种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物育种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已较为完善。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普遍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技术创新平台,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且隆平高科等种业企业已具备了较完善的国外研发体系布局。二是典型生物育种企业科企合作模式初步形成。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不仅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还与各类学会建立了长期深入的合作。且首农集团等企业与国外机构在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三是典型种业企业创新产出逐渐丰富,在市场准入(审定、登记)品种、发明专利、科技进步奖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十三五”以来,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种业企业不断培育出双抗绿色高产的动植物品种。 当然,在成绩的背后,我国种业企业创新发展仍面临诸多难题: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种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制度、认知和执行层面的问题,导致品种侵权行为仍较为普遍。二是种业品种同质化严重。新《种子法》实施以来,市场新品种“井喷”,但突破性品种缺乏,种子供给低价竞争,影响企业研发投入。三是种业项目偏离产业化应用。当前项目申报管理基本由科研人员出题并答题,产业需求导向不足。企业在科技论文等方面的劣势,影响了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四是科企合作形胜于质。目前科企合作多是联合申请项目,一旦项目结束合作关系就解体,两者为松散型合作。人才合作也多局限在简单的技术指导层面。五是科研院所与企业存在“同质竞争”。目前科研院所种业创新也偏向于生物育种,打破了原有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企业应用研究的平衡,挤压了种业企业的利润空间。 针对当前制约种业企业创新发展的系列问题,必须进一步优环境、活机制,提高种业企业创新动力与效能。 一是构建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参与分配的利益机制,建立原始品种权人和实质性派生品种权人的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打通知识产权保护通道,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二是优化品种审定制度,推动品种由“多乱杂”向“多专优”转变。完善现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提高审定门槛,适当提高现行审定指标标准,减少品种数量,提高品种质量,使真正有实力品种脱颖而出,提高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快建立分作物分子指纹库,严格和规范品种审定和登记“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通过技术手段把牢品种准入关。强化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开展品种符合性验证试验,为强化品种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强种业科技项目产业化属性,增加种业企业经费支持。增加种业专项科技创新项目数量,增加种业企业获取科研经费支持的渠道,保障有实力的种业企业能够获得相应的科研项目以及研发经费支持。对种业企业融资方面给予支持,对产业化发展企业实施低息支持,尤其企业用于科技创新研发、基地建设方面的投资可给予无息支持。 四是引导科企合作深度融合,促进联盟运行由虚转实。创新项目形成机制,由企业根据产业需求提出技术难题,政府组织监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项目招标,构建企业“出榜”“评榜”+政府“发榜”+科研院校“揭榜”的机制。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联盟成员间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积极推动联盟实体化,适合以股份合资的方式实现实体化的要加快引导,适合以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方式实现资源整合的要给予政策支持。 五是强化科研院所生物育种基础研究属性,完善生物种业科研成果共享机制。多措并举强化科研院所做好种质资源的收集、分析、挖掘工作,进行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并完善科研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科研院所向社会公众公布科研成果和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将生物种业科研成果转让给典型种业企业进行新品种培育,实现科研成果的开放共享。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