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青海西宁举行。 祁增蓓 摄
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青海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696件,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6079件。特别是格尔木市法院审结了青海省首例跨国“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案,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效遏制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滋生蔓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同时,依法严惩腐败行为,一审审结张伟、王丽、任三动等职务犯罪案件381件,判处罪犯438人。并认真组织开展涉诉涉法信访积案集中清理和执行积案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化解了一批风险隐患。
报告显示,五年来,青海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56名公诉案件和24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判处缓刑等非监禁刑7425人,减刑、假释12472人,对225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认真落实律师辩护和代理意见制度机制,实现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完)
宁夏:将高龄津贴扩增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 中新网银川1月29日电 (记者 杨迪)记者29日从宁夏民政厅获悉,日前,宁夏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到,自今年1月1日起,宁夏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扩大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 据介绍,《通知》旨在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推动老年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发展。《通知》规定,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可纳入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制度范围。固定收入包括离退休费和基本养老金等,不含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子女赡养赠予和遗属生活费、优抚对象享受的优待抚恤金等。 《通知》新增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范围,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未享受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的人员(已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高龄补贴待遇人员不重复纳入),均可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 《通知》还规定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城市户籍每人每月发放450元,80-89周岁农村户籍每人每月发放270元;90周岁以上城乡户籍每人每月发放500元。新增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100元,9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200元。 《通知》介绍,宁夏高龄老年人津贴实行分类分档发放的原则,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进行调整。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完) 搜索 复制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