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团队游重启!这些新规2月起施行******
中新网北京2月1日电(韦香惠)试点恢复旅行社出境团队旅游业务、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恢复受理和审批、江苏预备性工作时受伤可算工伤……2月起,这些新规值得关注。
新马泰等20国试点恢复旅行社出境团队旅游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试点恢复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赴有关国家出境团队旅游业务的通知》。《通知》明确2023年2月6日起,试点恢复全国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中国公民赴有关国家出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国家名单为:泰国、印度尼西亚、柬埔寨、马尔代夫、斯里兰卡、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老挝、阿联酋、埃及、肯尼亚、南非、俄罗斯、瑞士、匈牙利、新西兰、斐济、古巴、阿根廷。
资料图:在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市民有序办理个人业务。 中新社记者 殷立勤 摄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恢复受理和审批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发布《关于优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管理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3年2月16日起,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恢复对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的受理和审批。暂缓新批涉外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
住建部修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修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该决定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因地制宜,按照排水行为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程度,对排水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排水户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废液和废渣;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有害气体和烹饪油烟;不得堵塞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向城镇排水设施内排放、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油脂、污泥等易堵塞物;不得擅自拆卸、移动、穿凿和接入城镇排水设施;不得擅自向城镇排水设施加压排放污水;不得有其他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新修订的《烈士安葬办法》施行
新修订的《烈士安葬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调整主管部门,将烈士安葬活动的主管部门由民政部门调整为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二是完善烈士送迎仪式;三是健全烈士安葬仪式;四是增加搜寻发掘烈士遗骸安葬内容;五是拓展失踪烈士或者境外安葬烈士祭扫纪念途径;六是与战时牺牲人员收殓安葬等规定做好衔接。
不得违规限制证券投资者销户
证监会发布《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自2023年2月28日起施行。《办法》强调经纪业务属于证券公司专属业务,未经证监会核准持牌展业构成违规。要求证券公司严格履行客户管理职责,切实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客户适当性管理、账户使用实名制等工作。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将交易佣金与印花税等其它税费分开列示,保护投资者知情权;为投资者转户、销户提供便利,不得违反规定限制投资者转户、销户。
资料图:第十六届深圳国际金融博览会现场。 深圳市贸促委 供图江苏:预备性工作时受伤可算工伤
江苏省《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于2023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款明确,职工在上班前和下班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搬运、清洗、准备、整理、维修、堆放或收拾其工具和工作服,或者根据法律法规、行业操作规程、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为完成工作所作的其他准备或者后续事务,视为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在此期间受到的伤害均可认定为工伤,从而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工伤认定工作。
济南:全面恢复举办展览活动
济南市商务局通知,拟定自2023年2月1日起,济南市全面恢复举办各类展会活动。展会举办期间,各会展企业、会展场馆要按照新时期新阶段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抓好落实,确保全市各类展会活动安全有序。(完)
“交房即交证”应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李英锋 从1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不动产权证“办证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据1月1日《河南日报》) 一张不动产登记证,关联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联着房地产企业的服务质量,关联着多个政府部门的协同监管效能。河南省针对全省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是对“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落实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生动实践,既给大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和实惠,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普通商品交易通常奉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买受人支付了约定价款,出卖人把交易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即拥有了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房地产、车辆等特殊商品须执行登记转移的法定规则,买受人取得相关部门的产权登记证后才能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如果买受人未取得产权登记证,哪怕是已经支付了足额价款并占有了特殊商品,也依然没有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买受人在这样的状态下可以占有、使用特殊商品,甚至可以获得一些收益(比如出租房屋等),但买受人或其利益关联人在落户、子女上学、二次交易、贷款抵押、继承等环节也可能受到诸多困扰,遭遇种种障碍。 揆诸现实,交房交证不同步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不少购房者面临着或曾遭遇过“办证慢,办证难”的困境,短则两三年、长则十余年的办证时间消磨掉了购房者的耐心,也让购房者的权益打了折扣。 显然,交房交证不同步已成为购房的堵点、痛点,也成了规范优化新建商品房交易模式和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关键点。河南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由多部门出台“交房即交证”实施意见,提出了“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约束”的工作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束,为“交房即交证”提供了依据,并明确了各阶段、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畅通了信息共享渠道,对不动产登记的系统、流程进行了再造,对不动产登记服务进行了优化,为“交房即交证”的全面落地捋顺了关系、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制保障。 “交房即交证”模式本质上是以大众需求为导向,对不动产登记责任的再梳理、再认领、再定位、再强化。规划、住建等部门搭建起一个分工明确、协同发力的登记服务机制,在机制内部,让信息多跑路、让责任多跑路,机制提升了效率、压缩了时限、承担了更大的压力、付出了更多努力,消化了更多问题,大众办证自然就更快、更容易,也就自然少跑路、少等待。 “交房即交证”模式能够实现监管前移,倒逼房地产企业依法开发、诚信经营,也给购房者吃下了定心丸,有助于提升购房者的信心。在当前“保交楼”的大背景下,“交房即交证”模式对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乃至回暖具有促进意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近年来,已有多地陆续推行“交房即交证”模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铺开“交房即交证”模式的时机已经成熟,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新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